(一)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意义
(1)享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未经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他人不得:
1.复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
2.为商业目的进口、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
(2)保护自己独创产品合法权益,激励创新发展,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价值。
(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期限
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10年,起算日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以较前日期为准。但是,无论是否登记或者投入商业利用,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保护。
(三)办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所需材料
(1)必须提交的文件:
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一份(相关表格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2.图样一份。
3.图样的目录一份。
(2)可能需要提交的文件:
1.布图设计在申请日之前已投入商业利用的,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4件样品。
2.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的,还应提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代理委托书。
(3)此外,申请人还可以提交:
1.包含该布图设计图样电子件的光盘。
2.布图设计的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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